招聘内容
因工作需要,平和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2名(男女不限)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01
招聘条件
1、政治坚定、品行良好,热心审判服务工作;
2、男女不限,年龄35周岁以下;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、专业不限(同等条件下法学或法律相关专业优先);
3、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,熟悉电脑应用操作,掌握速录技能(例:以500字的文章为基准,6分钟内正确录入360个字为合格线60分,每增加一个字符加0.5分,上限100分);
4、会讲闽南话,能说流利的普通话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(平和籍考生优先);
5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,身体健康,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,无纹身。
02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、本人及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;
2、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
3、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。
03
人员性质
劳务派遣人员
04
报名时间及地点
1、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(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;
2、报名地点:平和县人民法院(平和县山格镇新陂村地段正兴大道819号),联系电话:0596-5232148 。请考生携带报名材料交至法院一楼安检窗口;
3、报名时须携带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(退伍军人退伍证)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05
考试内容及时间
速录员考试内容:1、速录技能测试(看打5分钟、听打10分钟);2、面试(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前六名者进入面试)
考试时间: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。
06
体检及考察录用
1、根据岗位招聘计划,按考试总成绩(含岗位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),总成绩最高的人员参加体检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进行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;
2、确定录取后,考生需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;
3、招聘过程中,若因体检不合格、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,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07
待遇
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,待遇参照平和县人民法院现有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,食宿自理。
08
备注
本公告由平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来源:政治部 陈燕君
责编:周晓彬
审核:陈剑平
审批:沈蔚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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